LED隧道灯要求
2012-12-03
隧道灯相关规范
《照明光源颜色的测量方法》 GB/T 7922-2008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7000.1-2007
《限制表面温度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17-2003
《LED模块用交/直流电子控制装置的性能要求》 GB 19510.14-2009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安全要求》 GB 24819-2009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性能要求》 GB/T 24823-2009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法》 GB/T 24824-2009
《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性能要求》 GB/T 24825-2009
《普通照明用LED和LED模块术语和定义》 GB/T 24826-2009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4208-2008
其它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投标方若采用其它被承认的但没有列在上面的相关国内、国际标准应明确提出并提供相应标准,经招标方批准后方可采用。合同中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设备包括投标方从别处购来的设备和附件,都必须符合标准规范和准则的最新版本或修订本,如果标准规范相互之间内容发生矛盾,以较高标准为准。
基本要求
- 1)LED照明装置由LED光源、灯具、电源变换器及实现装置功能和现场安装所必需的器件组成,投标方应提供通用接口及接口器件。
- 2)灯具采用铝合金灯体和透光灯罩,灯体和灯罩应结合紧密。灯罩及灯具其它部分所采用的光学材料应防紫外线、抗冲击性强、抗老化、耐热、离火自熄,燃烧时发烟量少,不产生有毒烟。若采用压克力板、PC板或同类材料,透光率应不低于85%。
- 3)所有LED照明灯具是以白光LED为光源的成套照明产品,色温:4000K±300K,显色指数:≥70。
- 4)所有LED照明灯具散热设计必须为结构性散热,不得使用加装散热扇等被动散热方式。
- 5)隧道照明灯需选用三防产品,采用壁装方式(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支撑器件),灯具的外形尺寸必须满足车辆的限界要求,不大于1300×200×150(长×宽×深)。灯具效率不低于0.70。
- 6)安全照明灯采用AC 36V LED光源,站台板下采用吸顶安装方式。
- 7)灯具应具备有效的限制眩光的措施,投标方应对防眩光措施予以详细说明(投标方应对区间照明灯及安全照明灯的防眩光措施予以重点说明)。
- 8)安全照明灯具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隧道区间照明灯具外壳防尘防水等级为IP65。
- 9)除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包括站台板下、电缆夹层、电缆隧道)外,所有灯具均为带有接地端子的I类灯具。
- 10)各灯具应至少在灯具(灯柱)外预留0.5m长的接线线缆,线缆的铜芯截面不小于2.5mm²,导线规格应与负载相匹配并适应短时冲击电流。
- 11)电源盒应采用外置式设计,便于维护,电源寿命不低于3万小时。同时,电源盒须满足国标中对于电源安全、电磁兼容的要求。
- 12)进口产品要提供原产地证明及海关报关单并作为验收资料。
- 13)灯具及电器使用寿命(不含光源)应不小于15年,质量保证期5年。
LED光源
LED光源采用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LED芯片并由原厂封装的白光LED,单管功率1W±20%。
LED光源应采用模块化设计,便于维修更换。
LED应采用表面贴装技术(SMT)等先进封装技术,不得采用直插引脚式封装。封装材料应具有高穿透率、高导热率、耐高温、耐日光辐射和抗潮湿,不得采用环氧树脂作为封装材料或透镜材料。LED应无铅、符合RoHS标准。
LED的使用寿命(光通量降至原先的70%的燃点时间)不低于5万小时。当环境温度为30℃、LED照明装置额定工况下且温升稳定后,LED芯片散热板表面温度不得高于60℃,LED芯片PN结温度不得高于100℃。
所有LED照明灯具均应满足24小时连续运营的要求。
所有LED照明灯具应采用同一品牌的LED光源。